<legend id="h4sia"></legend><samp id="h4sia"></samp>
<sup id="h4sia"></sup>
<mark id="h4sia"><del id="h4sia"></del></mark>

<p id="h4sia"><td id="h4sia"></td></p><track id="h4sia"></track>

<delect id="h4sia"></delect>
  • <input id="h4sia"><address id="h4sia"></address>

    <menuitem id="h4sia"></menuitem>

    1. <blockquote id="h4sia"><rt id="h4sia"></rt></blockquote>
      <wbr id="h4sia">
    2. <meter id="h4sia"></meter>

      <th id="h4sia"><center id="h4sia"><delect id="h4sia"></delect></center></th>
    3. <dl id="h4sia"></dl>
    4. <rp id="h4sia"><option id="h4sia"></option></rp>

        当前位置:首页 >> 公告公示

        关于征集无锡市生态环境技术领域专家的通知

        时间:2022-01-18 16:26      浏览次数:       来源: 无锡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

        各处室、各派出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的发挥产(行)业专家在环境监测科研、技术评估等各类评审、咨询、决策中的科学性、规范性、权威性作用,进一步充实我市生态环境技术领域的专家,打造“智库型”专家库,决定公开征集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主要从高校及科研院所、机关事业单位、专业机构、行业协会、重点企业等有关单位中征集专家,专业领域范围主要包含环境监测科研、技术评估等。

          二、专家作用

          专家主要为我市环境监测科研、技术评估等方面的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和保障,主要内容如下:

          (一)参加专项资金项目评审、核查;

          (二)为重大行政决策提供政策建议和咨询意见;

          (三)参加课题、规划、方案的评审论证;

          (四)提供环境监测综合分析、质量控制、监控信息化等技术支持;

          (五)参加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污染土壤风险评估报告/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报告、危险废物许可证现场核查的评审论证;

          (六)提供其他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的技术咨询。

          三、专家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业操守,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提出评价意见;

          2、有较高的专业学术水平,熟悉所属领域或行业的最新科技动态,对国家方针、产业政策、行业发展方向有较为全面和深入的了解;

          3、从事相关领域工作5年以上,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

          4、专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在时间和精力上能够保证完成评审、论证、核查、咨询等工作;

          5、无严重违法违纪或犯罪记录,无被取消评审专家资格等情形。

          四、征集程序

          专家征集采取个人自愿报名、单位推荐的方式,并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申请入库专家填写《无锡市生态环境技术领域专家库成员资格申请表》(见附件),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盖章)后,将申请表及有关证明材料(身份证件、学历证书、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报市生态环境监测监控中心(联系人:周工,联系电话:15161539682,邮箱:2325168031@qq.com);

          (二)市生态环境监测监控中心负责受理、审核专家申请入库资料,初步确定拟入库专家名单;

          (三)市生态环境监测监控中心班子会研究确定拟入库专家名单,并将名单通过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专家批准入库,并将专家库通过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公布。

          五、专家管理

          (一)市生态环境局及其下属单位开展项目评审、论证、核查、咨询等工作,从专家库中选取专家。专家应尽职尽责、客观公正地履行专家职责,按规定标准获得相应费用。

          (二)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对已入库专家信息进行更新和补充,定期查看评审专家评价记录,及时调整不适宜继续承担评审工作的专家。

          六、其他事项

          (一)各地生态环境部门充分发动高校及科研院所、机关事业单位、专业机构、行业协会、重点企业等单位,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专家,充实我市生态环境技术领域专家队伍。

          (二)每家行业龙头企业、上市企业、省级及以上技术中心企业、专业机构可推荐2~3名专家;高校及科研院所专家不限名额。

          (三)本次征集工作截止时间为2022年2月20日。

         

        无锡市生态环境监测监控中心

        2022年1月18日

          

        关于征集无锡市生态环境技术领域专家的通知.docx

        本篇文章共有1页 当前为第 1

        关闭窗口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