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无锡市生态环境技术领域专家的通知
时间:2022-01-18 16:26 浏览次数: 来源: 无锡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大 中 小 ]
各处室、各派出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的发挥产(行)业专家在环境监测科研、技术评估等各类评审、咨询、决策中的科学性、规范性、权威性作用,进一步充实我市生态环境技术领域的专家,打造“智库型”专家库,决定公开征集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主要从高校及科研院所、机关事业单位、专业机构、行业协会、重点企业等有关单位中征集专家,专业领域范围主要包含环境监测科研、技术评估等。
二、专家作用
专家主要为我市环境监测科研、技术评估等方面的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和保障,主要内容如下:
(一)参加专项资金项目评审、核查;
(二)为重大行政决策提供政策建议和咨询意见;
(三)参加课题、规划、方案的评审论证;
(四)提供环境监测综合分析、质量控制、监控信息化等技术支持;
(五)参加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污染土壤风险评估报告/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报告、危险废物许可证现场核查的评审论证;
(六)提供其他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的技术咨询。
三、专家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业操守,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提出评价意见;
2、有较高的专业学术水平,熟悉所属领域或行业的最新科技动态,对国家方针、产业政策、行业发展方向有较为全面和深入的了解;
3、从事相关领域工作5年以上,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
4、专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在时间和精力上能够保证完成评审、论证、核查、咨询等工作;
5、无严重违法违纪或犯罪记录,无被取消评审专家资格等情形。
四、征集程序
专家征集采取个人自愿报名、单位推荐的方式,并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申请入库专家填写《无锡市生态环境技术领域专家库成员资格申请表》(见附件),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盖章)后,将申请表及有关证明材料(身份证件、学历证书、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报市生态环境监测监控中心(联系人:周工,联系电话:15161539682,邮箱:2325168031@qq.com);
(二)市生态环境监测监控中心负责受理、审核专家申请入库资料,初步确定拟入库专家名单;
(三)市生态环境监测监控中心班子会研究确定拟入库专家名单,并将名单通过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专家批准入库,并将专家库通过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公布。
五、专家管理
(一)市生态环境局及其下属单位开展项目评审、论证、核查、咨询等工作,从专家库中选取专家。专家应尽职尽责、客观公正地履行专家职责,按规定标准获得相应费用。
(二)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对已入库专家信息进行更新和补充,定期查看评审专家评价记录,及时调整不适宜继续承担评审工作的专家。
六、其他事项
(一)各地生态环境部门充分发动高校及科研院所、机关事业单位、专业机构、行业协会、重点企业等单位,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专家,充实我市生态环境技术领域专家队伍。
(二)每家行业龙头企业、上市企业、省级及以上技术中心企业、专业机构可推荐2~3名专家;高校及科研院所专家不限名额。
(三)本次征集工作截止时间为2022年2月20日。
无锡市生态环境监测监控中心
2022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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