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政园林局组织开展新《安全生产法》宣贯活动
时间:2021-09-20 18:01 浏览次数: 来源: 无锡市市政和林局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索引号 | 014008097/2021-00074 | 发文日期 | 2021-09-18 | 公开日期 | 2021-09-20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市政和林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
主题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 体裁 | 其他 | ||
关键词 | 市政,公用事业,安全生产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 一是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新《安全生产法》。各业务处室、各基层单位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法宣传贯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充分利用此次修法、普法契机,加强安全生产法治建设,切实提高市政园林行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法治素养,强化全体人员安全生产法治意... |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根据省政府和市安委办的统一部署,按照《无锡市市政和园林局关于组织开展新<安全生产法>宣贯活动的通知》要求,9月18日下午,市市政园林局举办市政园林行业新《安全生产法》宣贯活动。活动特别邀请无锡市公职律师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无锡市应急管理局政策法规处副处长李斐斐现场授课。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局各业务处室、法规宣传处、行政审批处、科技规划处全体人员、各基层单位中层以上干部和各业务处室全体人员共180余人参加本次活动。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蔡昌主持新《安全生产法》宣贯授课。安全生产法>
李斐斐副处长结合热点事件、贴近市政园林行业的行业特点,详细阐述了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法律责任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权限,对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要依法审查批准、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要采取相应措施和行政处罚以及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的处理方式,让市政园林干部职工对新《安全生产法》有了更立体、更全面的认识,对今后做好安全生产管理、构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机制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宣贯授课结束后,蔡昌副局长发表讲话。指出,各相关处室、各基层单位要认真组织新《安全生产法》学习,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做好市政园林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并对学习宣传新《安全生产法》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新《安全生产法》。各业务处室、各基层单位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法宣传贯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充分利用此次修法、普法契机,加强安全生产法治建设,切实提高市政园林行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法治素养,强化全体人员安全生产法治意识,在全局上下形成学好、用好安全生产法的浓厚氛围,依法推进我局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是强化教育培训,努力塑造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各相关处室、各基层单位要按照《无锡市市政和园林局关于组织开展新<安全生产法>宣贯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学习计划,切实做好“三个加强”,即加强各级领导干部的学习、加强对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的培训、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从业人员的培训。安全生产法>
三是突出重点,深刻掌握新《安全生产法》主要内容。各行业领域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重点掌握新《安全生产法》的各项内容,督促企业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全力以赴把新《安全生产法》的各项要求抓细、抓实、抓深,推动我局安全生产形式持续稳定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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