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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稳岗留工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06 14:17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各有关企业:

          为规范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快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信息实名制管理数字化建设与应用的通知》(苏人社函〔2022〕378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春节期间稳岗留工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一、加强线上培训监管。根据苏人社函〔2022〕378号文件规定,依托省一体化平台,对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严格落实“凡补必进、不进不补”的要求。自3月1日起,本市各类企业新申请稳岗留工线上培训备案的,统一使用全省统一的线上培训学习系统(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leaf6-zxpx/#/gateIndex)组织员工开展线上培训,采取实名验证、人脸识别、过程拍照、即时互动等技术手段,掌握参训学员线上学习状态,确保学习的真实性。

          二、本市企业依托符合规定的线上培训平台开展稳岗留工线上培训的,已经人社部门备案,并在3月1日前完成线上培训的,需在3月10日前在省人社一体化平台内完成培训补贴申请,可按《关于支持企业春节期间稳岗留工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通知》(锡人社函〔2023〕4号)执行。完成培训以在省人社一体化平台内生成合格证书时间为准(下同);

          三、经人社部门备案,尚未完成培训的企业,自3月1日起,可选择重新提交开班备案申请,统一使用省一体化平台线上培训学系统组织员工完成线上培训,重新备案的培训课时累计应满15个课时;企业也可选择将在已备案的原线上平台开展的培训课时纳入稳岗留工线上培训,原线上平台经审核确认应符合实名验证、人脸识别、过程拍照、即时互动等要求,自3月1日起,后续线上培训统一使用省线上培训学习系统开展。

          四、经人社部门备案的企业,须在2023年3月31日前组织完成稳岗留工线上培训。

          五、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高技能人才服务中心要及时将相关要求通知到备案企业,指导企业完善培训计划、培训人员信息和培训条件等。要加强补贴性培训真实性完备性抽查,严格开班备案、结班验收、补贴申领等流程监管。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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