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张公务加油卡关联的车是一辆柴油车,怎么会附上汽油的加油小票?”日前,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在东林镇开展大走访,一张公务加油卡报销单引起了他们的警觉。
随后,区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发现这张公务加油卡四五年间,断断续续都有添加汽油的报销单。
该油卡关联的是东林镇综合行政执法中队的执法车辆和相关设备。于是工作人员顺藤摸瓜,找到了该镇分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党委委员叶某杰。
“这张油卡是谁保管的呀?”谈话人员直奔主题。
“我们跟加油站协商过,平时挂账,年底一次性结清。”叶某杰不作正面回答。
“我们发现这张油卡有加汽油的记录。”工作人员对油卡的使用提出疑问。
“这个正常啊,有时候镇上车不够用,我们就开自己的车,用公车加油卡给自己的车加点油。”叶某杰在回答时神色有些慌张。
“去年元旦期间,有安排你值班吗?”
“我没有。去年元旦?我记不清了。”叶某杰吞吞吐吐地说。
工作人员随即将调取到的加油明细摆在叶某杰面前:“你解释一下为什么加油明细显示,你的私家车在元旦期间用公车加油卡加了油?还有这几次,为什么都有你私家车的加油记录?”
面对一系列证据,叶某杰逐渐低下头,说出了实情:“为了满足虚荣心,我购买了一辆豪华品牌的轿车……但这辆车油耗太大了,需要经常加油。每次加油都要好几百元,所以我就打起了公务加油卡的主意。”
据调查,叶某杰为了个人私利,利用职权指使该镇综合行政执法中队的队员用公务加油卡为其私家车加油。区纪委监委还发现并查明他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的烟酒,指使下属伪造和虚增拆违工程款等问题。最终,叶某杰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违法款项被收缴;因犯贪污罪、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
针对查办该案及相关治理行动中暴露出的加油卡使用管理监管漏洞,吴兴区纪委监委向8个单位下发纪检监察建议,要求加强对行政执法领域公务用车及加油卡的管理,严格落实公务用车审批制度,对公车里程数和油费开支进行定期核对。同时,对行政执法领域典型案例进行集中通报,以案促改、以案促治,督促乡镇街道和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等单位进一步提升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务加油卡管理规范化水平。